臺東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近日接到消費者投訴到家樂福買不到促銷商品「味島香鬆3合1」,該消費者從促銷活動首日即1月12日至18日,每天都前往賣場就是沒看到架上有無舖貨,賣場人員表示該商品因廠商供貨不及致總公司未出貨所致,憤而向消保官投訴,認該分公司涉有廣告不實、欺矇消費者之嫌。
消保官謝清泉表示企業經營者大量印製散發促銷廣告,就負有確保促銷商品於活動期間能「如期」「如數」供貨至賣場銷售之義務,不得以廠商供貨不及等理由,而推卸其應盡之責任與義務。家樂福促銷型錄刊登「味島香鬆3合1」之廣告,促銷期間為100年1月12日至2月6日,就應事先備貨並如期如數上架,經調查存貨紀錄顯示從促銷首日至21日中午止,都未進該項商品,更無銷售紀綠,一直到21日下午才舖貨上架。但家樂福台東分公司賣場之商品係由總公司出貨,所以這未能如期上架,總公司難辭其咎,全案將移請公平會調查,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廣告不實。
年關將近,各賣場均有促銷活動,消保官希望各企業應確保廣告內容如實,並充分揭露資訊,「如期」「如數」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