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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老人有福,100年春節敬老平安禮金開始發放
2011
01/21
20:00
林秋芬
澎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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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1 20:00
林秋芬 澎湖縣 報導

澎湖縣府將於本(100)年1月19日起發放100年春節敬老平安禮金。王縣長爲推展老人福利政策,宏揚孝順美德,並表達對65歲以上長者傳承文化、經驗之崇高敬意,辦理「100年春節敬老平安禮金」致贈,以彰顯對本縣長者之關懷。為表示縣府、縣議會對長者之關懷與重視,致贈禮金時以印製縣長、議長祝賀詞之專用禮金袋致贈,並請各村里長於致贈時轉知縣府、縣議會之祝賀。

縣府社會處蘇啟昌處長表示:凡於100年春節前1個月(100年1月3日)設籍本縣之年滿65歲以上老人(年齡計算以足歲為準),每人致贈新台幣2,000元整,本縣符合發放資格之長者計有14,050人,發放所需經費約新台幣2,810萬元整。100年1月3日以後戶籍異動之長者(縣內異動者),請長者逕向原戶籍地村、里長領取。若有造冊漏列者,請各村里長通知社會處(社會行政科)查明屬實後,由社會處補列致贈之。縣府定於今(19)日轉發至各鄉市公所請各村里長至各鄉市公所領取,並於100年2月1日前各村里長親自到長者住所致贈。本縣長者若於上述時間未領取者,請於100年2月2日起至100年2月24日止,逕向各村、里長領取。

100年2月25日各村、里長將印領名冊及未發放禮金繳回縣府,不再辦理發放。致贈禮金之作業係全縣一致,禁止各村里長自行印製表單信件併送長者或將禮金自專用禮金袋抽離或用其他封袋替代,請各村里長確實執行。

王縣長希望藉由連續3年致贈「敬老平安禮金」,以彰顯對本縣長者之關懷,期使本縣民眾能衍生出對長者之尊敬,進而培養出人文關懷的風氣,以移風易俗,端正社會風氣。

上傳時間:2011-01-21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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