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100年度總預算案能如期在1月31日前送達市議會審議,臺中市政府21日召開市政會議,通過100年度總預算案,其中歲出本預算為1029億9781萬7千元,加上附屬機關的15個基金歲出預算為752億元,100年度總預算歲出規模達1752億元。
升格後的直轄市臺中市第一次的總預算今日通過市政議會決議,100年度總預算案中,歲入預算為906億3080萬2千元,歲出預算為1029億9781萬7千元,歲入歲出短差123億6701萬5千元,全數以「賒借收入」彌平。
主計處長蔣建中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規定,改制後之直轄市政府應於1月31日前將總預算案送達直轄市議會,為配合時程於今日加開市政會議;總預算分為人事、基本需求及競爭型需求三個部份。
副市長蕭家淇指出,歲出預算近1030億元,加上附屬的15個基金中,支出434億元,長期投資284億元,固定資產34億元,共752元的歲出預算,因此100年度的總預算中,歲出預算規模達1752億元。
蕭副市長在說明99年度稅收狀況時指出,地價稅在99年度有53億元,98年度為51億元,成長了4%;土地增值稅則從98年的60億元,增加到99年的102億元,成長了66%;房屋稅則從98年的70億元,增加到99年的72億元;使用牌照稅從98年的71億元,增加到99年的73億元。
蕭副市長強調,以民國90年到民國99年這幾年看來,稅收成長皆超過一倍以上,而民國100年的土地增值稅也是臺中市政府第一次編列超過100億以上的稅收,這些稅收對未來建設提供了穩定的財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