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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府消保官為民眾乘車安全查核大客車交通安全設施
2011
01/20
19:48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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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0 19:48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為因應春節期間民眾乘車安全,高雄市政府於今日指派市府消保官會同行政院消保會、交通部公路總局、市府監理處及交通警察大隊等人員查核建國路國道客運車輛之相關安全設施有無符合法令規定。

市府消保官表示,本次係全國同步聯合稽查,高雄市查核對象包含國光客運、統聯客運、阿羅哈、和欣客運及墾丁聯營客運等,查核重點主要針對行駛國道之客運車輛有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使用再生胎及大客車上有無設置3個車窗擊破器、2具滅火器、行車紀錄器與安全門能否順利開啟、有無標示出廠年份等,並對駕駛人實施酒測;本次共查核54輛大客車,查獲1輛大客車之行照過期且駕駛未帶行照,當場開出2張罰單,另有一輛客運車上之滅火器噴頭脫落,已要求即刻更換才可行駛,其餘則未發現有重大違規之情形。高雄市政府表示,市府聯合稽查小組於春節期間仍將持續加強查核,若民眾發現客運車輛有涉及違規之情形,可向市府交通局監理處或聯合服務中心提出檢舉,免付費電話:1999。

上傳時間:2011-01-20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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