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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3車 男子公共危險送辦
2011
01/17
15:27
施德明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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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7 15:27
施德明 台中市 報導

住臺中市大肚區的陳姓男子,昨(16)日凌晨6點20分許,酒後開車載送住南區的朋友回家,行經忠明南路、和昌街口,擦撞停放在路旁的3部自小客車,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將陳男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陳男於16日凌晨5點在精誠路的某家PUB與朋友一同飲酒,喝到6點許,喝了3瓶啤酒,酒後開車送朋友回家,車輛行駛在忠明南路上,到了和昌街口,因不勝酒力,無法安全駕駛,擦撞停放在路旁停車格內的3部自小客車,路人發現後立即報案,幸好無人受傷。陳男酒精呼氣値0.65MG/L,面對警方詢問,陳男南表示頭昏記不清楚,對酒駕肇事深感後悔。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呼籲;酒駕與車禍有關聯性,年關將至,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並且醉不上道,乃是一個對自己和他人都好的事情,希望大家能多多配合,不要讓酒後駕車誤了一生。所以除了自我道德的良心約束外,還希望大家都能主動相互規勸,讓害人害己的酒駕行為就此消聲匿跡。

上傳時間:2011-01-17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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