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雄鄉(頭橋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一期興建工程-污水處理廠工程昨日復工。縣府強調,污水處理廠早經內政部營建署核定,地點無法變更,為確保施工順利,將依法以警力配合,戒護施工人員及機具的安全。
縣府為處理當地居民的生活污水,維護民眾健康安全的環境,責無旁貸;有關民雄鄉(頭橋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實施計畫,於民國92年奉內政部營建署核定,土地徵收作業完成法定程序,其中污水管線工程於98年11月完工,污水處理廠工程於96年9月7日及97年9月3日動工2次,均遭民眾抗爭而延遲施工至今。
縣府說,其間曾多次與民眾溝通,最近一次是去年(99年)3月19日,由張花冠縣長邀請當地縣議員及福興村年華社區居民代表於縣政府召開座談會,就居民所提淹水、臭味及興建廠址等疑慮,逐一充分說明,惟民眾仍堅持要求變更廠址,致無法達成共識。
縣府表示,當時縣府依內政部營建署審查意見,選定福興村污水廠現址,選址原則包括:縮小處理量(4200CMD)、面積約2公頃、管線佈設離主幹管之距離、考慮能重力排放、緊鄰河川等,且民雄污水廠歷經李雅景、陳明文兩任縣長,縣府為延續政策勢在必行,12日為合法復工,希望當地居民完全瞭解,縣府會做好施工防護,工程完成後也會視地方建設需要優先考量處理。
有關居民對污水臭味的疑慮,縣府強調於規劃設計時已充分考量,民雄鄉(頭橋地區)生活污水將進入污水廠地下10公尺的密閉機房,再利用活性污泥法降低發臭源,並設置臭氣處理系統及設置精密監測等儀器,且該機房已距民宅有段距離,另污水廠周邊亦設置緩衝綠帶,各項處理及監測設施將可有效防制臭味,請民眾不用擔心。污水廠工程完成後,將有助於改善居民生活環境及保護河川水體水質,且污水廠周邊採公園化開放空間佈置,亦可成為當地民眾休閒遊憩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