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政府為配合農村再生條例頒訂,完成「台東縣農村再生總體計畫」,在縣府農業處同仁及規劃單位努力下,今(12)日獲農委會水保局通知,全省21縣市政府複審結果僅6個縣市政府獲得通過,本府亦為其中之ㄧ;俟經公開閱覽及施行細則頒佈後,本縣即可由各社區據以依總體計畫提報「農村再生」相關計畫爭取補助。
農業處表示:為解決農村地區人口外流、高齡化、產業不振、土地利用法規不完善、軟硬體公共建設的不足,以及嚴重的農村景觀與文化特色喪失等問題,馬總統特提出「農村再生」,針對台灣農村所面臨之問題,希望藉由農村再生條例的推動,以促使農村活化,提升農村整體發展。
依據農村再生條例第八條規定:為推動農村再生,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區城計畫法相關規定,就轄內之農村再生訂定農村再生總體計畫,並以轄區內農村社區發展為重點考量,全面評估各項農村發展之影響項目,以明確朝向有秩序之社區發展與土地管理,期與總體之國土計畫接軌。
農業處長劉榮堂表示:本「台東縣農村再生總體計畫」主要計畫為:
(1)辦理推動農村再生計畫之規劃,協助農村再生實質建設之申請受理等事宜。
(2)農村再生宣導及交流體驗等事宜。
(3)農村文化資產與特色、社區資源調查及應用、宣傳。
(4)農村再生總體計畫擬定等相關工作。
農業處指出:該處將積極推動縣長黃健庭竭力為民服務初衷,至於合符後續農村再生資格之社區,其申請、受理等相關提報事宜,請逕洽農委會水保局台東分局(089-323057)及縣府農業處農業企劃科(089-346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