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新建工程」第2次環評審查仍未通過
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緊鄰花蓮光華工業區域,因該公司每月所產生之2,500噸無機性污泥作最終處置使用,現行並無合法最終處置場,因此規劃興辦「花蓮縣吉安鄉光中段585地號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新建工程」以徹底解決該公司一般事業廢棄物最終處理問題。
花蓮縣政府於99年10月15日召開初審環評會議時,因所提送環說書內容中有關污泥量及滲出水的計算、開發取棄土處置、地下水監測相關位置、環境監測頻率及未來本掩埋場封閉後其污泥的處理及因應對策等皆未詳盡,因此於初審環評會議時未審核通過。花蓮縣政府復於昨日召開第2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議,本次會議中各環評委員、與會單位代表針對前次環境影響說明書內容缺失再次提出專業見解與疑問,另關心本開發案之當地居民代表包括吉安鄉鄉長黃馨、光華村村長葉興南、光華村辦公處總幹事石福春及居民代表等皆踴躍表達意見,主席並請開發單位針對與會人員所提相關疑義回應與補充說明。
花蓮縣政府環評委員會對於中華紙漿公司本次所提開發內容除因前次所提問題,包括該區域污泥屬性、土壤及地下水是否有受污染之疑慮、監測井位置、掩埋場掩埋年限、替代方案等,開發單位仍未有審慎評估及答覆,因此本案第2次環評審查會議仍未審核通過,其審查決議如下:請開發單位依各委員、相關機關及民眾代表所提意見補充、修正後,於本(100)年3月20日前提送花蓮縣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議擇期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