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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衣,太(陳)重
2010
12/31
10:13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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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 10:13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嘉義市西區於本月30日發生一起竊盜衣物案件,陳姓竊嫌在光天化日之下偷走一件民眾披掛在機車後照鏡上的羽絨外套,殊不知其行竊的過程已全遭附近的監視器錄下,隔天即遭警方查獲。被害人前來領取外套時,不斷地讚許警方的高效率。

長榮派出所所長李思瑩於當天獲知有竊盜案件發生時,立即指示巡佐高長源調閱失竊地點附近之監視器,以釐清案情,而調閱監視器影像後,警方立即鎖定竊嫌為一名身著藍色長袖上衣及長褲,頭上戴鴨舌帽男子,而其中最明顯的特徵除了竊嫌所使用的紅色籃子三輪車外,就是其衣服背面所印上的「陳」字,原先警方以為那個陳字僅是衣服圖騰並無特殊意義,沒想到查獲竊嫌時才赫然發現,他的姓氏居然就姓「陳」,令員警啼笑皆非。

今(31)日巡佐高長源與警員程建中、劉隆益於巡邏時發現該名男子,立即將其帶返所詢問。男子原先辯稱自己沒有竊盜他人的衣物,但一看到錄影畫面後,因為罪證確鑿,且其所穿著的衣服根本未更換過,一眼即可辨認其身分,男子居然又辯解:「我不知道衣服那麼貴,知道那麼貴我就不會拿了。」員警只好耐心跟他解釋,不管衣服價值如何,偷竊就是不對的行為。警方詢問陳姓嫌犯(男,39年次,有多次竊盜前科)犯案經過,據陳姓嫌犯表示,其因天冷想要禦寒衣物,看到路邊有人將外套直接披掛在機車後照鏡上,便趁被害人在一旁講電話時,將該外套偷走。還故佈疑陣,先將自己的外套脫下,穿上被害人的外套後,再套上自己的外套。卻沒想到就是這個動作讓他背後那個大大的「陳」字暴露在鏡頭前,因而遭警方查獲,男子懊悔不已。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張啟祥表示,少數人為了一己之私利,破壞整體社會秩序,攸關民生安危案件之防制是警察責無旁貸的職責,希望民眾若發現不法請立即打110報案專線,警民攜手合作打擊犯罪共創安和樂利的安全生活環境。

上傳時間:2010-12-3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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