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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大高雄縣市合併 勞工局提供民眾全面服務
2011
01/03
20:36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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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3 20:36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縣合併後,勞工局擴大服務、調整組織編制,增設為勞工組織科、勞動條件科、勞資關係科、就業安全科、職業重建科;而勞動檢查處、訓練就業中心則搬遷至澄清辦公處(原高雄縣政府勞工局)」,為方便民眾洽公,澄清辦公處1樓設置聯合服務台,提供民眾申辦勞資調解與協調案件,民眾也可至聯合服務台洽詢工會業務、外勞服務、就業諮詢等,希望提供大高雄民眾便捷而全面的服務。

勞工局局長鍾孔炤表示,縣市合併後,勞工局將致力保障大高雄勞工的權益,在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方面,將依據地方產業特性,規劃人力需求及輔導方案,增加勞工就業機會;並整合訓練資源,規劃多元的職訓課程,以因應各項職類技能。

而面對廣大幅員及高科技業、石化業、碼頭裝卸業及營造業等產業,勞工局將積極協助高風險行業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加強提升事業單位的防災自主管理能力,唯有強化勞動檢查效能,才能確保職場工作安全。為了降低職災率,市府也將建立職業病防治體系,切實保障勞工健康。

上傳時間:2011-01-03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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