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舉辦「高雄縣市合併後建造及使用執照申請程序」研商會議各公會及公司團體參加踴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為因應高雄縣市於99年12月25日合併,原分別由高雄縣政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及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辦理之建築執照程序,今則分別由鳳山行政中心及四維行政中心辦理原高雄縣轄區及高雄市轄區之建築執照業務,日前假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會議室舉辦「高雄縣市合併後建造及使用執照申請程序」研商會議,當日有高雄縣市建築師公會、高雄縣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公司團體、建築從業人員參加,討論非常熱烈。
工務局表示,高雄縣市合併後,原來兩個政府機關略有不同的建築執照審查程序,以最小的改變為原則,異中求同,整合為最流暢審查程序,並配合相關公會的共同努力,如建築師公會與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以利高雄縣市合併後讓建築執照審查程序無縫接軌。
本次會議討論內容相當廣泛,詳細說明有關建造執照、施工勘驗及使用執照等申辦程序,由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趙處長建喬親自主持,會議中高雄縣建築師公會羅理事長必達、高雄市建築師公會陳理事長啟中、高雄縣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等代表,皆對建築執照審查程序有精闢的建議。
現今建築執照審查分別由鳳山行政中心及四維行政中心辦理,然而,為利於業務推動,會議中決定將於100年7月1日起,整合為單一窗口受理建築執照申請。另針對建築執照申請案件爭議情形,訂於每月第3週星期二上午10時召開建築技術會報會議,並視情形加開會議,提供申請案件技術議題溝通平台,以加速申請程序。針對會議討論詳細內容,可至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網站最新消息(http://build.kcg.gov.tw/)查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