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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急難救助、關懷慰問受災戶
2010
12/28
16:53
黃錦輝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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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8 16:53
黃錦輝 苗栗縣 報導

 

 

頭份警分局暨頭份警察志工中隊為關懷慰問轄內遭祝融受災戶,於99年12月28日10時30分前往頭份鎮流東里關懷慰問里民范幸堂,發送急難救助慰問金。

頭份警分局28日指出,住頭份鎮水流東里民范幸堂,平日靠打零工為生,生活困苦,日前因住家遭無情大火祝融,頓時生活失去重心,頭份警察志工中隊長羅雪珠有鑑於此,特別代為向苗栗縣政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申請急難救助金,並於99年12月28日10時30分與苗栗縣政府勞社處副處長、頭份警分局一組巡佐林永明及頭份警察志工分隊長葉煜銓等人一同前往慰問,發放急難救助慰問金新台幣貳萬元及生活日常用品,如此善行義舉,讓范民感激萬分。

頭份警分局分局長陳家銘特別要求同仁執行各項勤務機會,以「愛心」與「服務」為出發點,對老弱婦孺、弱勢團體予以關心、尊重與協助,融入地方社區,以實際行動傳達關懷弱勢族群的愛心,使貧困家庭及孤苦無依獨居老人能感受社會溫暖,讓警察志工及警察為民服務的溫馨送入亟待社會關注的弱勢人群,使能感受社會溫暖,送出警察與警察志工對社會弱勢族群的關心與服務。

頭份警分局分局長陳家銘呼籲民眾,如發現身邊有需要幫助之人,隨時可與警方連絡,警方將不吝伸出援手,全力協助,另請民眾多發揮人飢已飢的精神,多多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圖上:苗栗縣政府勞社處副處長、頭份警察志工分隊長葉煜銓、頭份警察志工中隊長羅雪珠等人一同前往慰問,發放急難救助慰問金新台幣貳萬元及生活日常用品。

圖下:苗栗縣政府勞社處副處長、頭份警分局一組巡佐林永明及頭份警察志工中隊長羅雪珠等人一同前往慰問,發放急難救助慰問金新台幣貳萬元及生活日常用品。

上傳時間:2010-12-28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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