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智警擒笨賊、槓上再開花,破超商竊案
2010
12/24
17:48
黃凡
苗栗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356) | | | |
2010-12-24 17:48
黃凡 苗栗縣 報導

 

 

竹南警分局大山派出所所長賴彥棟、警員鄧建君、於99年12月23日11時50分,接獲轄區統一超商店員報案稱:有一名男子謊稱購買香菸總計25條價值新台幣18600元,自行於店內裝入紙箱後,趁店員不注意時將香菸竊取後駕駛事先接應停放門口之自小客車揚長而去,被害店員未明確記下車號。

所長賴彥棟立即調閱現場附近路口監視器,發現一部自小客車行跡可疑,警方依據車籍資料(桃園縣中壢市)所留之電話撥打後,循線與嫌疑人取得聯絡。

所長賴彥棟與竊嫌通話時,應用心理戰術為避免刺激嫌疑人,告知嫌疑人是否買香菸忘記付錢,並要嫌疑人將香菸自行歸還被害之統一超商,否則依法從嚴究辦,因為警方已經掌握證據,嫌疑人不疑有他,也向警方表示是忘記付錢,會立即將歸還25條香菸超商。

嫌疑人同日下午駕駛自小客車,欲返回犯案之超商時,因忘記正確地點,詢問警方超商位置,警方告知在大山交流道附近,同時也在附近路口佈署警力埋伏,當竊嫌行經苗栗縣造橋鄉台1線公路與苗8線公路口時,警方針對已經掌握之竊嫌車號,攔檢盤查,當場查獲黃姓嫌疑人,並且於目視檢查其所駕駛之車後座載運之物品為香菸一箱,嫌疑人坦承香菸為統一超商竊盜所得。

警方再清查得知黃姓嫌疑人為12月20日板橋地檢署發佈之竊盜通緝犯。

遭竊香菸超商女工讀生店員獲知警方於5小時內破案並全數追回失竊菸品,終於鬆了一口氣,因工讀生店員若是因為自己疏失,需要付出將近1個多月打工薪資賠償超商,為了感謝警方,還從超商攜帶現沖泡熱咖啡5杯價值250元新台幣,送至大山派出所要贈送慰勞承辦員警的辛苦,為賴所長當場拒絕,並且自掏腰包以市價買下熱咖啡再請所內同仁分享。

竹南警分局分局長賴宏豐研判黃姓嫌疑人之犯罪手法遍及中北部各超商、雜貨店、檳榔攤等供應販售菸品處,呼籲如有商家受害,請與竹南分局連絡指認,該黃姓嫌疑人特徵為中年男子,有禿頭,作案時均戴鴨舌帽。

圖上:警方針對已經掌握之竊嫌車號,攔檢盤查,當場查獲黃姓嫌疑人。警方槓上再開花,黃姓嫌疑人板橋地檢署12月20日發佈之竊盜通緝犯。

圖下:黃姓嫌疑人謊稱購買香菸總計一箱25條。

上傳時間:2010-12-24 17:48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凡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