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拾金不昧 情侶好榜樣!
2010
12/22
16:29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413) | | | |
2010-12-22 16:29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竹南警分局聯港派出所副所長譚玉森於12月21日待命服勤12時至14時,於12時許有一詹姓男子及李姓女子情侶,手持千元鈔一捆,至派出所報案,稱在後龍鎮龍津里台六線0.8k處往西方向路上拾獲,經警方當場清點,共新台幣壹拾萬元(仟元鈔100張),仟元鈔上還有後龍農會99.12.21日的印章。

副所長譚玉森判斷失主應該是21日上午前往後龍農會領錢,卻不慎遺失,現在應該是十分焦急。

副所長譚玉森正22日表示,正依程序處理並連絡鄰近派出所是否有民眾報案時,翁姓失主正好至南勢派出所報案,經副所長譚玉森通知翁姓失主至聯港派出所說明,經查證得知,翁姓失主於99年12月21日早上11時許,代表後龍鎮南港里媽靈宮至後龍農會領錢做為廟務之用,從農會出來後就將錢連同存摺一起放置在機車踏板處,不慎因騎機車風速過大,整個袋子不知何時遺失,返回媽靈宮時才發現,他心情緊張,返回沿路尋找,仍然沒有發現存摺及現金,擔心的不知如何是好,只好至派出所報案。

翁姓失主說,到南勢派出所報案時才知道已經有好心人拾金不昧,讓他直呼幸運,也非常感謝這對情侶的善舉。更難能可貴的是,李姓女子目前未有工作,卻未心存貪念將錢財占為己有,事後也不言謝,使翁姓失主一直稱讚她是好女孩,讓李女感到非常不好意思。

圖說:詹姓男子及李姓女子情侶拾金不昧好榜樣!使翁姓失主非常感謝這對情侶的善舉。

上傳時間:2010-12-22 16:29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劉鳳瑩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