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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報實施臨檢、查獲毒品販賣
2010
12/21
17:07
黃富釧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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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1 17:07
黃富釧 苗栗縣 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警分局偵查隊於99年12月19日20時接獲線報,在頭份鎮○○旅社內有毒品交易,偵查隊隊長林育旺獲報後立即率副隊長陳君安、分隊長黃光宏、偵查佐張松廣、張文駿等5員前往實施臨檢,並在203號房間內發現林姓列管毒品人口及另2男1女共處1室,渠等神情緊張,疑似毒品交易,在警方追查下查獲海洛因9小包(含袋重2.5公克)、安非他命4小包(含袋重1.14公克)及吸食器等品,隨即帶案偵辦。

頭份警分局偵查隊21日表示,此案在偵查隊辦公室偵辦時,另有朱姓等3名毒品人口,撥打電話欲向林嫌購買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偵查隊隊長立即指示擴大偵辦,傳訊朱姓等3名到案。

頭份警分局分局長蘇天從表示,毒品是犯罪淵藪,更是嚴重危害青少年及民眾身心,影響社會治安、經濟甚鉅,本案能順利偵破,除讓民眾感受到政府對治安的重視及打擊不法的決心外,並藉此呼籲民眾,警民合作,聯手保衛家園。如發現任何可疑人、事、物,儘速與警方連絡,更呼籲心存歹念之歹徒勿以身試法,輕忽警方執法之決心。

上傳時間:2010-12-21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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