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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幼兒鬧翹家 「保母警姊」急尋人
2010
12/20
08:25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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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0 08:25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3歲幼兒也會翹家?嘉義市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日前接獲報案,指稱其有一名大約3歲多的幼童獨自一個人徘徊在八掌溪上的行嘉吊橋玩耍,非常危險,請警方立即救援,由於當時天候不佳,興安所員警吳致璇深恐幼兒安危立即前往馳援;到達興安街行嘉吊橋頭時,果然發現有一3歲幼童正站立於橋上玩樂,隨時有墬落橋下之危險,員警見狀立即箭步飛身,一把拉住幼兒,天真的3歲幼兒還不知其正身處危險之境,竟以為警察姐姐要跟他玩,直跟警察姐姐撒嬌,可愛的模樣讓人憐惜,由於幼兒口語不清,警方四處訪視,又見不到親人,深恐意外,只好充當保母將其帶回並了解是否遭遺棄。

興安所員警見男童滿頭雨水,於心不忍,紛紛替其擦拭,該名男童竟也不哭不鬧靜待家人領回,正當員警詢問原委時,其母親剛巧打電話來所詢問,並隨及衝至興安所,經警方詢問才知,該名婦女才搬至當地不久,早上可能一時疏忽,未將門鎖緊,該名年幼男童才藉機獨自一人外出遊玩,家屬發覺後心急如焚,立即外出尋找,卻也沒料到男童竟獨自走到1公里外的吊橋上遊玩,幸好熱心民眾與警察的立即救援,才讓身處危境而不自知的幼童化險為夷,該名幼童此時才緊摟媽媽依偎身旁,雖然歷劫虛驚一場,但總算平安歸來,並對警方立即救援表示感謝。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李繼平表示,同仁受理報案時,應注意偵辦刑案之態度及執勤技巧,不論案件輕重緩急均應正視,絕不可敷衍推諉及拒絕受(處)理民眾報案,並要有同理心,將心比心,易地而處的服務觀念,如此才能贏得民眾的信任。

上傳時間:2010-12-20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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