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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受家暴婦女安置小孩 免受家暴危害
2010
12/18
22:21
黃福生
嘉義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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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8 22:21
黃福生 嘉義縣 報導

嘉義縣新港分駐所警員吳健裕、林聖蓉擔服14-16時交整勤務,於15時45分許接獲嘉義市南門派出所電話轉報,稱范女遭渠丈夫毆打送醫,醫院即向南門派出所通報家暴案,范女擔心正在新港所轄就讀幼稚園的兒子恐會被渠丈夫接走而發生危險,遂請求新港所員警協助。

經查范女與渠丈夫分居期間,范女與男童在外租屋,平日男童由范女獨立扶養照顧,男童並向警方表示渠父親不但會對母親施暴,也會毆打他,員警遂前往幼稚園先將男童帶回派出所,並利用勤餘時間將男童送至嘉義市南門派出所,平安將男童交由范女看護,委由社會局妥為安置母子二人。

上傳時間:2010-12-18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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