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縣、市合併在即,但打擊不法環境犯罪腳步卻從未停歇,為有效嚇阻業者造成環保犯罪行為,99年12月16日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台南縣、市環境保護局人員等相關單位共計36人,分成7組,同步執行台南縣、市水污染事業聯合稽查。本次聯合稽查活動,總計稽查列管事業34家,現場無查獲明顯違反環保相關情事。
而臺南市本次聯合稽查則以電鍍、金屬表面處理業列為首要稽查對象,臺南市環保局今(99)年度執行水污染稽查作業已近648家次,告發處分31件,罰款金額累計新台幣320萬元。檢、警、環聯合稽查啟動後,遏止污染排放已漸行奏效。
臺南市環保局張皇珍局長表示,聯合稽查行動以不預警、大規模方式執行,除了宣示臺南地區檢、警、環結盟打擊環境犯罪決心,也讓少數心存僥倖的業者有所警惕。未來縣市合併後環、檢、警防制環境犯罪聯合稽查行動仍將持續辦理,並以企圖偷排廢水破壞環境之業者,列為首要稽查對象。環保局同時呼籲事業單位妥善維護操作廢水處理設施,不容許偷排、偷倒行為;民眾若發現有污染情事,請立即向環保局或環保署舉發(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單位將立即派員前往稽查遏止污染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