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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遺失公事包 市長信箱表示感恩心 熱心警直說應該的
2010
12/14
18:10
黃凡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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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4 18:10
黃凡 台中市 報導

「警察先生,我要報案,我的公事包不見了,裡頭有很重要的東西,公司的支票、現金還有聯絡的手機等,怎麼辦?」一名剛從公司返家途中的陳小姐,將重要的公事包置放在摩托車腳踏板上,卻在臺中市的中港路往民權路途中,不慎遺失了,焦急的陳小姐將車騎到臺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北屯派出所準備報案時,已經禁不住淚流滿面!

當時在派出所擔任職班長勤務的巡佐謝永良,見到傷心的陳小姐趕緊上前安撫她,並耐心詢問事情原委與經過;原來剛下班的陳小姐,把內有公司六萬多的支票和七千多現金的公事包放在摩托車的腳踏板上,像往常一樣沿著中港路往民權路方向行駛,在十字路口停紅燈時,赫然發現-公事包不見了!陳小姐趕緊回頭沿路尋找,卻遍尋不著,想著不知如何向公司交代的陳小姐,絕望中看到北屯派出所招牌矗立眼前,遂趕緊入內請員警幫忙。

謝永良巡佐聽完陳小姐的敘述,研判掉落的地點應是在市警局二分局轄區,於是馬上撥打電話給育才、永興等派出所,雖然公事包尚未被民眾拾獲,但謝巡佐細心的請其他派出所值班員警務必幫忙留意陳小姐公事包的特徵,若被拾獲趕緊通知北屯派出所,在等待約數十分鐘後,幸運的接到永興派出所同仁來電告知,有熱心的民眾拾獲陳小姐的公事包了!

物歸原主的陳小姐事後寫信給「市長信箱」,表達心中無限的感恩,感謝當日熱心且積極幫忙她的北屯派出所員警。謝巡佐謙虛的表示,這是為民服務應該要做的,同時也呼籲民眾,置於機車置物籃或腳踏墊的皮包、提袋常是歹徒覬覦的對象,重要物品應放在置物箱內,若是大件的提袋應該將袋子套繞在車座或車把上,如此才能有效防範財物的損失。

上傳時間:2010-12-14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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