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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警局三分局宣導提醒各駕駛人行經市區道路十字、交叉路口,應注意「防禦性駕駛」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2010
12/13
18:17
黃凡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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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3 18:17
黃凡 台中市 報導

臺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為防範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嚴重的傷亡案件,確保民眾生命身體財產安全,特將「防禦性駕駛」注意事項列於三分局辦理99年12月為「行車秩序與交通安全宣導月」執行計畫項目,並節錄引用ARTC防禦性駕駛手冊內容,提醒各駕駛人行經市區道路十字、交叉路口部分做為本次宣導項目如下:

一、行近交岔路口時,要注意因左右轉而突然變換車道的車輛,以免發生側撞。路口仍綠燈時,應減緩車速,注意橫向是否有違規闖紅燈的車輛。

二、紅燈時,一定要在停止線停車,不可超越停止線或闖紅燈行駛。黃燈時,務必在停止線前停車,若已進入路口內,則儘快駛離路口。綠燈直行時,前行路段塞車,請不要再駛入交岔路口內暫停,應在停止線暫停等候,車輛起步前要注意橫向是否有闖紅燈的車輛。

三、右轉彎時,應特別注意穿越道上是否有行人,並注意車輛右後方的行人或汽、機車,且必須保持安全的間距。

四、轉彎車禮讓直行車,轉彎車已經到達中心線,就由轉彎車先行,與對向車輛轉向同向車道時,右轉車應禮讓左轉車。

五、左、右轉彎車輛轉入的車道在二線以上時,右轉車應自外側車道轉進橫向道路的外側車道,左轉車則自內側車道轉入橫向道路的內側車道。

六、圓環內交岔行駛,由環內車先行,環內車往往是比較早進入圓環的,因此即將進入圓環的車輛,應該禮讓環內車。環內車尚可分成內環車與外環車,其中外環車應禮讓內環車,如此才能環環順暢。

上傳時間:2010-12-13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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