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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分局交通安全宣導深入校園,宣導行車秩序與交通安全
2010
12/10
17:59
黃義雄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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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0 17:59
黃義雄 台中市 報導

為辦理內政部警政署策訂99年12月為「行車秩序與交通安全宣導月」,提升民眾遵守交通安全規則觀念,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臺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校園—交通安全宣導」持續的展開一系列校園宣導活動!

日前下午14時,第三分局派員至國立臺中高級農業學校,由巡官陳景村擔任宣導主講人,向師生宣導以「行車秩序與交通安全」為主題,針對學生上下學所使用的交通工具而做宣導,包括:行人、慢車路權宣導、禁止無照駕駛、防制青少年危險駕(飆)車、交通法規(令)教育等;尤以「防制青少年危險駕(飆)車」為宣導重點,詳細介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對於危險駕車的處罰外,更以刑法公共危險罪章,可能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的罰金。

希望透過嚴罰的介紹,以遏止青少年危險駕車的行為,並呼籲青少年從事正當的休閒活動,飆舞、飆歌就是不飆車。陳巡官配合交通組成員們以有獎徵答輕鬆活動的方式宣導交通法規,讓學生們更清楚了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並使用電腦動畫與交通相關影片,讓師生們在聲光效果中,彷彿身歷其境,進而達到深化交通安全觀念之目的。

陳巡官表示,希望透過校園的宣導,讓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的觀念向下扎根,更希望每位參與師生皆能加入交通安全宣導的志工行列,主要目的是要透過交通宣導、交通防制,以零死亡車禍為最高目標,希望社會大眾能多予以支持與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以共同營造「人守法、路順暢、車安全」的交通環境及確保用路人行的安全,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上傳時間:2010-12-10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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