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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女子 酒駕觸法
2010
12/07
21:27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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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7 21:27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越南女子在PUB豪飲,勉強瞇著眼睛騎乘機車回家,不勝酒力遂自摔在號誌燈下,經員警酒測超過標準值。員警初估遭法院判決罰金將超過6萬元,他後悔表示,忙裡偷閑,難得糊塗卻要如此代價,大嘆得不償失。

苓雅警分局成功所幹員執行巡邏勤務,於日前凌晨6時43分,在苓雅區中山路、興中路口。發現一少女,騎乘機車未開大燈,車身移動時左右搖晃,情況危險有追撞之虞。警方經攔檢後,經施予酒測,濃度超過標準,全案移請偵辦。

擔任餐廳服務之阮姓女子〈25歲〉自稱凌晨在苓雅路與朋友豪飲,陪朋友在苓雅路一家卡拉PUB飆歌,划拳聊天。因興致高昂,遂以啤酒暢飲,不知不覺約喝了生啤酒3瓶後,改喝烈酒助興。大概於6時許離開。因茫茫然急於回家,才冒險騎車返回宿地。員警告誡酒後的嚴重性遭法院判決罰金或判刑易科罰金恐超過6萬元,今如夢初醒,後悔莫及。

吳姓員警稱,於巡邏途中發現,於中山路、興中路口有機車女騎士自摔,致使臉部、手腳多處受傷。經救援發覺該阮女酒氣沖天,經施予酒測。酒測值竟高達每公升0.76毫克,全案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苓雅警分局員警表示,為維護交通安全,今後將持續取締酒醉駕車行為。並再次呼籲民眾酒後勿駕車上路,充分尊重用路者行的權利與維護行車安全,使市民得享安全的通行空間。

上傳時間:2010-12-07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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