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合併在即,成立已有45年歷史的高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也將隨著縣府一起走入歷史。儘管今日議會臨時會中,高縣工策會的功能與績效受到議員肯定,但縣府指出,由於高市並無此組織,因此高縣工策會缺乏合併對象,將依法解散,若合併後之高雄市有此需要,可自訂組織章程另行成立高市工策會,提供中小企業良善服務。
為了促進經濟發展、改善投資環境,高雄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在中央級政府之支持下,於民國五十四年於縣府成立,由縣長兼任召集人,並聘請委員,提供投資人與企業良好的產業諮詢與服務。
在楊秋興縣長任內,工策會配合縣政府、南區環保科技園區及台開土地開發公司展開一系列之招商活動,改造高雄縣原來的工業縣形象,成效卓著。昨日上午議會臨時會中,縣議員陳慧文也在發言時,特別肯定高縣工策會的績效與功能,希望縣市合併後保留工策會,繼續為大高雄產業界服務。
高縣工策會指出,依照高雄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組織章程第十一條,工策會依「法定事由」解散,高雄縣市合併即符合「法定事由」。由於高雄市並無此組織,因此縣市合併時高縣工策會缺乏合併對象,委員任期也將於年底屆滿,工策會已於日前99年度第一次委員會中決議「依法解散」,與縣政府一同走入歷史。
高縣工策會說,若合併之後的大高雄認為有籌設工策會的必要,也可重新制訂組織章程,另聘委員成立高雄市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