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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湖子內區段徵收地區公共設施工程規劃、設計、監造及發包
2010
12/03
20:16
李春生
嘉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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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3 20:16
李春生 嘉義市 報導

嘉義市湖子內區段徵收地區樁位測定後,即依內政部頒訂區段徵收工作手冊規定,按都市計畫圖,土壤試驗、地質鑽探及水文、天候、地形地物資料搜集後辦理公共設施規劃設計、發包。

本區公共設施工程委由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辦理規劃、設計、監造,該處將全區分為3工區,第1工區(下路頭段)面積34.46公頃,第2工區(湖東段)面積98.08公頃,第3工區(湖內段)面積54.98公頃,99年8月該處已將第1、2工區工程預算書、圖送嘉義市政府審查,第3工區預算書、圖近期送府審查,嘉義市政府審查後依採購法第19條規定辦理統一發包作業,預計100年3工區陸續辦理發包完畢並施工,公共設施工程即可全面積極推動。

上傳時間:2010-12-0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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