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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尋獲實齡國小失智失蹤女
2010
09/25
16:14
黃義雄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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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5 16:14
黃義雄 台中市 報導

臺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育才所警員洪敏雄、王福慶於日前擔服線上巡邏勤勤務,於13時30分巡經力行路與進化路口見有一倪姓女子(67年次)疑似患有輕度智障獨自於該路口處徘徊。王員見狀,趕忙向前盤詢倪女,經警盤查原來倪女果真患有輕度智障、報案系統顯示其為失蹤人口且無法向警方說明家於何處,當時倪女失蹤多日皆未飽食,因此王員二人連忙請倪女與警方坐巡邏車至派出所,照護倪女讓其於所內休息、進食並提供麵包及茶水讓其解渴,也立即通知倪女母親倪張○英(47年次)前來本所認領。

警方受理失蹤人口撤尋時,詢問倪母方知倪女實際年齡僅國小程度、個性十分的貪玩,本次女兒失蹤便是倪女貪玩於13日早上偷跑出去玩後,從自家門口失蹤不見,焦急的倪母只好趕緊請警方協助。在派出所內,警方親切的詢問倪女離家未歸的這10多天都去那裡玩!?只見倪女天真的向警方表示這些天她都在北屯路的兒童公園玩,玩累了就睡在公園裡,後來就不知道如何回家到處亂走,直到遇見警察叔叔,說很好玩下次要帶媽媽也去玩。

警方協助護送倪女與其母返家時,不斷的叮嚀愛玩的倪女,下次要出去玩要記得帶媽媽,跟媽媽說一聲在出去以免讓媽媽擔心,以防倪女下次在獨自走失讓媽媽焦頭爛額,直至倪女點頭說下次要帶著媽媽、答應不再獨自外出了,這才使倪媽媽放心,頻頻的感謝警方!

臺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藉此呼籲民眾,家中若有長者,應當多加用心照料,並可製作緊急聯絡資料卡配掛載長者身上,或於衣服繡上姓名及電話,以便走失時供聯繫用,另呼籲大眾,如在路上看見類似情況應先行將老人帶至路旁,後向警察報案,以免老人在警方未到達時,發生意外而造成遺憾事件。

上傳時間:2010-09-2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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