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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無假期 酒駕闖紅燈遭警攔還裝傻
2010
09/25
15:55
黃富釧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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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5 15:55
黃富釧 台中市 報導

儘管警方極力向民眾宣導「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交通安全政令,但卻依然有人聽不進去!一名住在臺中市南屯區東興路的鄧姓男子(71年次),23日凌晨駕車經過南屯區公益路、東興路路口時,因闖紅燈被執行巡邏勤務員警發現將其攔下,發現鄧姓男子臉色紅潤,滿身酒氣,經當場施以酒精濃度呼氣測定,測定值竟高達1.07MG/L,顯已達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程度,鄧嫌於警訊時坦承不諱,訊後將鄧嫌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臺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警員黃智偉、李遙源,於23日4時至6時執行巡邏勤務,發現鄧姓男子駕車闖紅燈而將其攔下,眼尖警員發現鄧男臉色紅潤,滿身酒氣,問及有無喝酒?鄧男支唔其詞,辯稱「不是中秋節不抓酒駕嗎?」,因趕著要回家洗澡上班,未注意路口紅綠燈,所以才闖紅燈,員警對其所言應對「法律無假期」,鄧男卻一味怪警察不通情理。

經當場施以酒精濃度呼氣測試,酒測值高達為1.07MG/L,顯已達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程度,遂人車帶所調查。經警方調查,鄧嫌係某洋酒公司業務員,於當日凌晨零時40分跟客戶在東興路某餐廳外烤肉,席間並以酒配肉欣賞月景,狂歡到凌晨5點多結束,從東興路一路要趕回家中,辯稱忘記停紅燈,經過公益路與東興路口時,因急著要趕回家準備上班未注意號誌才闖紅燈,卻被眼尖員警發現攔下開單、酒測,鄧嫌在現場直呼:「有夠衰小」,還一直跟警方求情,辯稱過中秋節幹嘛這麼認真。

第四分局分局長盧進隆呼籲,警方對取締酒後駕車違法、違規絕對嚴正執法,民眾勿存僥倖之心,更沒有法律假期;民眾應切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指定駕駛才上道,平安回家最好,並記取他人酒後開車肇事前車之鑑,以免害人又害己。

上傳時間:2010-09-2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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