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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風遭警查獲 竊賊扔書忙推精神恍惚
2010
09/23
17:39
黃富釧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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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3 17:39
黃富釧 台中市 報導

臺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育才所員警林正德、林明儀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警方到達後,查獲一竊嫌偷竊手機及兩本書。該嫌遭警方逮捕後,推稱患有某疾病於犯案時心神恍惚,不知犯案過程,全案依涉嫌竊盜罪偵辦。

日前,育才所員警林正德、林明儀接獲通報有竊嫌,立即前往現場。到達現場後,經查現場男子(張○益,54年次),於附近地上發現一具行動電話,詢問張嫌該具電話之來源,張嫌坦承是同日於三民路三段○號附近攤位攤架下方竊取,卻因失風被發現,情急之下扔置於路旁。警方於搜索中從張嫌身上起出兩本書籍,張嫌亦坦承是於書局內所竊得。

張嫌於警訊中坦承犯行不諱,但推稱自己患有某疾病,其發作起來會心神恍惚,不知道犯案過程,警方見張嫌坦承復有被害人指證歷歷,全案依涉嫌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警方借此呼籲當我們於輕忽保護自身財物的當下,這些習以為常、不慎重的態度同時也提供了犯罪者著手犯罪之種種誘因,讓我們的人身也好、物品和財物成為犯嫌眼中的「合適標的物」,待其盯上觀察就會伺機行動。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的每一個人都要對周遭環境提自我高警覺、加強防護自我,多加重視每一個危機的產生,做好防護措施。如「加裝監視器系統、一發現可疑之人物便馬上報警」等,如此小小舉動就夠保護自己同時也能夠打擊犯罪。

上傳時間:2010-09-23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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