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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遺忘停車位置,臺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正義所警方協助找尋
2010
09/16
13:53
涂美郁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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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6 13:53
涂美郁 台中市 報導

臺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正義所警員陳智偉、林群富,於99年09月14日22時30分許接獲林姓女子報案;臺中市南區明德街82巷口疑似機車遭竊,經警方到達了解後,林女士稱晚上10點到夜校接女兒下課,因機車停放學校附近,所以未鎖龍頭鎖,懷疑遭人騎走,林等二員在詢問車號後,遂開始在附近巷口協助搜尋,逐一清查所有可疑車輛,但在明德街82巷內均未發現該車,警方隨即擴大搜索範圍,配合南門里巡守隊員將附近路段所有機車全部清查,終於在臺中市南區瑞光街2號前發現該部機車,經林女士前來確認是他所有之機車無誤,將該機車交由林秋美女士領回。

林女士表示;她停車後步行走到明德女中大門口附近等候女兒下課,一邊與友人通電話,直到接到女兒才掛斷電話,可能是一時疏忽沒有注意停放機車的位置,又加上沒有上鎖,才會以為遭竊,還好警方積極協尋發現機車,結束一場烏龍報案記,對警方積極為民服務深表感激之意。

警方表示,離開車輛一定要上鎖,鑰匙記得要拔除,多一份細心,少一分擔心,防制竊案須倚賴民眾與警方多方配合,才能有效降低竊案發生率。

上傳時間:2010-09-16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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