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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向竊車集團收賄2警裁定羈押
2010
09/18
18:25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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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8 18:25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本案經高市警局派員洽詢承辦檢調單位初步得悉,警局賴姓偵查員(前於98年間任職新興分局偵查隊期間)、雲林縣刑警大隊陳姓小隊長涉嫌收取竊贓車集團賄款,昨天遭嘉義縣檢調約談到案,今天凌晨以有串供之虞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案經嘉義地方法院法官裁定羈押。

據嘉義地檢署表示,以胡姓嫌疑人為首的竊贓車集團專門竊取高級轎車,再以低價銷贓牟利。這個集團於民國98年1月間遭雲林縣警局刑警大隊於嘉義縣水上鄉查獲,現場查扣5部贓車,並報請嘉義地檢署指揮偵辦,當時胡姓嫌疑人便透過好友現任職於該分局之賴姓偵查員安排,希望與承辦員警見面。賴姓偵查員便找上承辦的雲林縣警局刑警大隊陳姓小隊長,陳姓小隊長則安排胡姓嫌疑人與欲頂替呂姓男子見面、串供,胡並承諾交付呂男20萬元,且賴姓、胡姓與陳姓小隊長曾在一起討論如何串證,後來又交出2部贓車當績效,事後胡涉嫌交付30萬元,由賴轉交給陳姓小隊長。98年2月間,該案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檢方發現問題重重,後來嘉義縣調查站接獲民眾檢舉,指該案有員警從中收賄,便展開調查,胡姓嫌疑人於今年5月中旬被約談到案,並聲請羈押獲准。調查過程中,陳姓、賴姓2名警察涉嫌重大,昨天下午指揮嘉義縣調查站前往雲林縣警局刑警大隊、陳姓小隊長住處等地方搜索,並約談2人到案說明。2人否認從中收取賄款,但坦承與胡姓嫌疑人等3人聚在一起,陳姓小隊長也坦承安排胡姓嫌疑人與呂姓男子見面,並無涉及串供。陳姓小隊長、賴姓偵查員今天凌晨移送嘉義地檢署複訊後,檢方以有串供之虞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案經嘉義地方法院法官於13時30分裁定羈押。

三民一分局為貫徹整治風紀決心,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將依法嚴懲決不寬貸,並追究相關考核監督不周人員之責任。

上傳時間:2010-09-18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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