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利雲林縣莫拉克颱風災後永久性住宅安置作業進行,早日確定安置基地配置,縣府訂99年9月25日為本階段申請永久屋安置截止日期。對於具有永久屋申請資格而尚未申請者,儘速備齊相關文件,向古坑鄉公所提出申請,彙整後送府審核辦理。
公告對象:雲林縣政府核定有申請永久屋安置資格之「核定遷居遷村戶」或「安全堪虞地區遷居戶」者。
受理申請單位:古坑鄉公所收件彙整後,送縣政府審查。
受理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99年9月25日止。
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電話:05-5322154轉310或古坑鄉公所社會課;電話:05-5826320轉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