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監察委員10月1日花蓮縣地方機關巡察及受理人民陳情
2010
09/17
20:16
伍春幼
花蓮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313) | | | |
2010-09-17 20:16
伍春幼 花蓮縣 報導

監察院監察委員99年度地方機關巡察第12組第1次巡察,由監察委員劉興善、趙榮耀率領,將於99年10月1日前來花蓮縣巡察,訂於10月1日(星期五)下午14時整至16時30分,在縣政府簡報室受理人民陳情。欲向監委陳情民眾,自即日起可先以電話(洽詢電話:8228229黃先生)或親至縣府行政暨研考處研展企劃科預約登記安排。

縣府行政暨研考處表示,陳情民眾請於10月1日下午14時備妥陳訴書及相關書面資料(詳細寫明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如何違法失職的事實及檢附有關證據資料,並請寫明真實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電話及身分證統一編號。如係法人或團體並須寫明其名稱、所在地及負責人姓名、登記證字號。可至中華民國監察院網站http://www.cy.gov.tw/form_download.asp下載陳訴書範例),至縣府一樓縣政服務中心報到後,由縣府人員依登記順序編號,引導至縣府簡報室向監察委員陳情。

上傳時間:2010-09-17 20:16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伍春幼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