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議會今(17)日上午進行聯席審查臺中市98年總決算綜計表審核報告,經議員充份討論,聯審主席范淞育彙整出席議員意見後,作出以下幾點建議:1、市府許多重大公共建設推行不力,造成市民對政府施政信賴度滑落,請審計機關督促市府改善。2、中市寬頻管理建置工程HDPE管統一單價偏高,請市府根據市場行情,適時修正預算單價。3、請市府加強員工在職訓練,以提升行政效率。
另,議員何敏誠表示,新市政中心(含市政府大樓及市議會大樓)經費預算將近68億,原本編列54億元預算,後追加14億元。依據臺中市審計室提出審核意見,因新市政中心興建地點更迭,議會大樓主辦權反覆,肇致計畫期程嚴重延宕,原編預算因物價飛漲,以致工程款遽增,審計室為何不提出糾正(舉)?因延宕,導致市庫多負擔14億元,誰該負責?
臺中市審計室主任莊瓊林表示,糾正權屬監察院之職權。審計室依法審核並監督臺中市府各機關預算執行,並提出審核意見。本案,據他瞭解,正在趕工中,且尚未決算,審計室待整體性查核後,再評估是否移送監察院。
臺中市副市長蕭家淇也表示,新市政中心案,市府據上屆(第15屆)市議會的議決來辦理,因應物價上漲,市府依法編列追加預算,也獲市議會審議通過。
由於議員何敏誠、鄭功進等人要求該案送監察院調查。聯審主席范淞育在徵詢出席議員意見後表示,有關何敏誠議員的提議,本案交由大會議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