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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處公告移置4月?6月移置車輛逾期未認領清冊 請所有人於期限內儘速領回
2010
09/12
18:07
廖國樑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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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2 18:07
廖國樑 台中市 報導

臺中市政府公告招領99年4月?6月,執行移置保管業務,其保管逾五日無人認領者,已由市府交通處以雙掛號通知車輛所有人,屆期未領回或無法查明車輛所有人共計97輛(汽車16輛、機車81輛)(移置車輛清冊詳如左側附件)。前述車輛分別移置在市府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場(崇德拖吊場:北屯區崇德八路一段99號,電話:04-22414275、22413869;文心拖吊場:南屯區文心南七路399號,電話:04-23868132、23865358),請車輛所有權人或權利人自公告日起三個月內,攜行照、領車人駕照或身分證至前揭保管場辦理領回手續;逾期未領回者,市府將依臺中市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及處理辦法第8條規定予以拍賣,所得價款繳扣除應行繳納的罰鍰、移置費、保管費及其他必要費用後依法提存

上傳時間:2010-09-12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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