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撞後留痕比對特徵 破獲肇逃案件
2010
09/10
19:07
黃富釧
台中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377) | | | |
2010-09-10 19:07
黃富釧 台中市 報導

臺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胡竣瑋日前中午處理一起遭不明車輛碰撞路邊停車案件,僅憑擦撞痕跡所遺留漆痕及積極調閱路口監視器,查到涉嫌肇事的車輛,於昨日通知肇事華姓駕駛到案說明,還給被害者一個公道,深獲民眾肯定讚揚。

第四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胡竣瑋8月底中午12時30分,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在南屯區永春東七路757號前有交通事故,經趕往現場處理只見被撞車輛及無辜車主在場。

陳姓車主指稱當日上午9時30分將車停放於事故位置處後前往洽公,於12時30分返回取車,發現其車頭凹損(殘留黃漆),除此之外現場未留有任何跡證,案情陷入膠著,經員警積極調閱復見民間監視器,發現由五權西路方向沿永春東七路往向上路直行的工地灑水車涉有重嫌,通知車主聯絡華姓駕駛人到案說明。

華男聲稱當日倒車時不慎撞到路邊停車後,下車察看後發現無人在場,心存僥倖就逃逸了,經警方勘查車損比對碰撞痕跡,發現灑水車車尾保桿為黃色且損害痕跡明顯,與被害人陳女指稱相符,華員對於本案坦承不諱,全案宣告偵破。

警員胡竣瑋細心查證肇事現場相關資料,並迅速破獲肇事逃逸案件,使得肇事者啞口無言,順利還給被害者一個公道,因為積極處理該爭議案件,使得整個事件能圓滿結束,其勿枉勿縱盡責追查的精神值得效法。

上傳時間:2010-09-10 19:07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富釧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