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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協助重度弱視民眾前往郵局領錢 深獲民眾感激
2010
09/08
13:48
涂美郁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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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8 13:48
涂美郁 台中市 報導

 

 

 

臺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正義所警員莊振和、林永昌及女警黃冠瑜,於99年9月6日16-18時擔服轄內巡邏勤務,於99年09月06日16時15分許接獲臺中市南區國光路○○號12樓之2有一女性民眾需要警方協助,警方立即驅車到達現場,現場了解後,報案人為廖○○(42歲)因患有重度弱視,視力幾乎無法看見,且一個人獨自居住,生活起居皆靠雙手摸索,或是依賴印象過生活,外出行動非常不方便,今(6)日因身上生活費已經所剩不多,需要外出提領現金,但友人聯絡不上,所以才撥打110請求警方協助,警方得知後,立即由執勤女警黃冠瑜全程陪同,由住所一路攙扶搭電梯、坐車前往臺中路郵局,到達郵局後,由郵局經理協助廖小姐填寫相關資料,在戶頭內提領出新臺幣五萬元整,並經由廖小姐清點無誤後,將現金收回皮包內,警方再護送廖小姐返回國光路住家,順利完成任務。

警方表示,警方有協助民眾「護鈔」勤務,但協助民眾提領現金倒是頭一回,因牽扯金錢問題,警方不方便介入,以免引起不必要之紛爭,但因廖小姐患有眼疾,又一人獨居,一時之間無人能求助,才找上警方,警方衡量事情輕重,才決定協助廖小姐領錢,整個過程均有錄音錄影,並有拍照存證,終於順利協助民眾完成該任務。

上傳時間:2010-09-08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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