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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後變裝躲查緝 警細心比對 搶嫌現出原形
2010
09/08
15:38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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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8 15:38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苗栗縣公館鄉男子鄧○章(68年次)於日前9月5日中午12時許,涉嫌騎乘I**-983號失竊機車在苗栗市水源里中正路與台6線口搶奪楊姓被害女子手提包,往苗栗市中正路方向逃逸,搶奪後立即穿自備衣物變裝及改騎乘所有之260-**L號重機車逃逸來躲避被害人認出及警方查緝。

苗栗警分局8日表示,南苗派出所員警接獲民眾報案後,積極調閱搶嫌可能逃逸之路線所有監視器進行比對查緝,發現鄧嫌在搶後隨即變裝,然後再騎乘所有之260-**L號重機車逃逸,涉嫌重大9月7日下午持苗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鄧嫌住處進行搜索,當場發現鄧嫌身上所穿著之衣物與犯案時所著之衣物吻合,鄧嫌當場坦承犯案,並坦承還在苗栗市涉及多起搶奪案及竊盜案。警方偵訊後依搶奪、竊盜等罪將鄧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並擴大追查有無涉及其他案件。

警方調查,鄧嫌於99年9月4日晚上22時30分許在苗栗市日新街上竊取張姓民眾所有之I**-983號重機車作為犯案交通工具後,即開始找尋對象伺機犯案,於5日上午12時許在苗栗市中正路上,發現楊姓被害女子單獨一人騎乘機車,且手提包置於機車腳踏墊上,鄧嫌立即尾隨,跟至人車較少的苗栗市中正路與台6線口時,即動手行搶手提包,得手並往市區方向(中正路)逃逸,並將贓車棄置在苗栗市大同路上,然後再穿自備衣物及騎乘所有之260-**L號重機車逃逸來躲避被害人認出及警方查緝。警方於9月7日尋獲I**-983號失竊贓車時,發現機車置物箱內有張姓民眾之證件,經警方追查後,鄧嫌坦承於9月7日15時許在苗栗市行竊張姓民眾至機車置物箱之皮包,警方偵訊後將鄧嫌移送法辦,並持續追查鄧嫌是否還有涉及其他案件。

苗栗警分局提醒民眾外出購物或逛街時,應注意隨身皮包,不要將皮包背在外側或置於腳踏墊及置物籃上,容易被歹徒從後方行搶,私人物品應該隨身攜帶,不要任意放置,以免被順手牽羊。警方也呼籲民眾如果發現可疑人士乘騎機車遊蕩,應將車號記下並且即時報案,警方依定會前往查緝,不要讓不法份子有機可乘。

圖上:涉嫌搶奪楊姓被害女子的苗栗縣公館鄉男子鄧○章。

圖中:涉嫌搶奪鄧○章犯案前穿著。

圖下:涉嫌搶奪鄧○章犯案後變裝。

上傳時間:2010-09-08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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