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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警察局偵破收購人頭帳戶詐騙集團案
2009
04/06
17:13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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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6 17:13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屏東縣警察局反詐騙小組於97年8月間主動追查各大報紙分類廣告,發現景氣不好工作難尋,有一詐騙集團自96年6月中旬開始,專門在各大報章雜誌刊登「誠徵海外工作人員」、「誠徵司機」、「應徵臨時工」、「跨國婚姻仲介」等名義,佯稱需提供財力證明等語誆騙應徵人員之金融帳戶,或透過電話聯繫約定地點,以新台幣(下同)3,000元代價,在高、屏等地收購人頭帳戶,販售詐騙集團使用。

反詐騙小組奉命成立專案小組,依據各大報之分類廣告清查受騙民眾,並提供相片指認,清查出該集團由犯嫌陳○翔、陳○志等二人,在各大報章雜誌刊登分類廣告,在高、屏等地,與應徵人員約定地點,由犯嫌陳○志出面商談應徵工作或收購人頭帳戶之事宜,另嫌陳○翔負責鄰近查看有無可疑人員,談妥後再由陳○志以行動電話通知陳○翔出面收購(騙取),收購(騙取)之金融帳戶按各詐騙集團之需求,以1本金融帳戶(含金融卡、印章)8,000元之售價,在高雄市區以空軍一號(野雞遊覽車)寄送之方式,販售提供各詐騙集團使用。案經該局歷經8月清查追蹤,於日前在屏東市中山公園內,當場查獲陳○翔、陳○志收購人頭帳戶,並查扣4萬5,000元、詐騙用手機8支、人頭帳戶2本、金融卡9張、無摺存款單1疊、客戶應徵資料手寫單1疊、記事本1本、各家電信公司電話申請書10份、各家電信公司電話DM22張、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20份等物,初步清查有10餘位受騙民眾,詐騙金額?500萬餘元。該局正深入清查擴大偵辦中。

打擊電話詐騙一直為警政署維護社會治安重點工作目標,此次該局刑事警察大隊反詐騙小組,偵破收購人頭帳戶集團,對從事作奸犯科者應有所警惕,警方也從歹徒作案模式中,呼籲社會大眾,申請帳戶提供給他人使用(俗稱:人頭戶),無論其原因關係如何(借貸、質押或販賣),在實務上會認為係「幫助他人犯罪」,因為帳戶所有人「應有預見不明人士持帳戶行犯罪之可能性」而「仍為交付帳戶」,則認定有幫助犯意,故成立幫助犯。

上傳時間:2009-04-06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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