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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血汗錢 竟養出惡官害百姓
2010
09/07
10:12
王靖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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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7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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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司法各項醜聞如法官收賄,令人民對司法人員信心全失!國稅局追欠稅大戶,比照孫道存模式,令百姓擔憂,多賺一些錢都要繳稅的恐懼!人民的財產權、受法律保障的權益都好像被剝奪一般,充滿不定時炸彈的恐懼感!最近新聞指出,國稅局不法稅單竟要查封太極門兩處道館,再度讓人民心驚,我們的國稅局究竟是哪一種官員?迫害人民還冠冕堂皇,因為談稅談法,恐怕只有專家學者懂,社會大眾卻有看沒有懂!

從太極門冤案談起,刑案於96年7月13日獲判三審無罪確定,當初遭侯檢不法羈押的掌門人夫婦、弟子陳調欣、彭麗娟等4人,均獲得國家冤獄賠償金共184萬元,黃麗蓉律師轉達太極門師徒本於愛國愛社會之心,不忍收納稅人的血汗錢,因此將所獲得的冤賠金184萬元,捐贈給人權相關單位,只盼冤案不再,人權侵害案件到此為止。此事凸顯了侯寬仁檢察官所查無一事實,當初輿論傷害卻已造成。最高法院判決太極門案無罪定讞。

監察院在90年間對太極門的陳情所作的調查報告,曾嚴厲指責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過程嚴重疏失。監察院當時聯席會議中作成的決議,認為侯寬仁辦案疑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調查未盡屬實、搜索理由牽強、未查明確係犯罪所得即凍結被告資產、未依科學證據辦案即認定被告養「小鬼」駭人聽聞、通知行政機關解散道館侵害行政權、訊問被告未依法通知辯護人到場、未在偵查庭開庭,及提訊被告態度惡劣等九大違法。因刑案衍生之太極門稅務冤案歷經邱正雄、許嘉棟、顏慶章、李庸三、林全、呂桔誠、何志欽、李瑞倉及李述德等9位財政部長,當初在刑案審理中都表示:本案是因刑案衍生出來,刑案沒有,本案就沒有了。如今刑案一、二、三審均無罪確定,且認定敬師禮為贈與性質,依法免納所得稅,照理講,這個稅單本應依法撤銷,財政部卻違背對人民的承諾,陷百姓於水深火熱之中,讓百姓疲於奔命,苦不堪言!對太極門掌門人夫婦課的綜所稅,其中80、82、83、84、85年度,因太極門弟子所提出之上萬份贈與書證,表明弟子給予師父的敬師禮乃贈與,均獲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太極門勝訴確定;唯獨民國81年,中區國稅局隱匿由國稅局自行設計、調查,且回函皆稱敬師禮為贈與之206份函查表,謊稱只有5人為贈與,誤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做出錯誤判決,判國稅局勝訴,同一事實做出不同認定,違反證據法則。

施政應該以民為本,以法為規,政府應監督官員作為,人民是國家的根本,古今中外歷史上多少見證,當不滿執政者的民怨累積到超過臨界點,官逼民反將爆發反動或革命。6月17日立法院「保護租稅人權終結萬年不死稅單」公聽會中,與會立委涂醒哲質詢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我要請財政部算一算為了這個案,到目前為止浪費的社會成本多少了?我們花了多少公務人員的薪水在繞圈圈?到現在為止還在拖拖拉拉!違法課稅竟能顛倒是非、離譜至極!

太極門刑案稅務的冤案竟然可以發生在21世紀的臺灣!讓各界優秀的人才都對台灣司法感到失望。據法務部統計,全臺灣目前有420萬件欠稅欠費行政執行案件,其中像太極門一樣「莫須有」的欠稅案件不知還有多少?太極門稅務冤案,只是不合理的稅制的冰山一角。一如涂醒哲委員所說:太極門稅務冤案動搖五院、動搖國本!司法院長賴英照,為了法官集體貪瀆事件下台;那麼歷經幾任的財政部長,面對此糾纏人民數十年的彌天冤案,是否都應負責呢?馬總統、行政院長吳敦義面對財政部及國稅局造成全國百姓痛苦的稅災,又該如何負責呢?失職違法的官員迫害百姓到強奪民財不留分文的地步,難道不用抓去關嗎?難道還要害更多百姓嗎?

上傳時間:2010-09-07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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