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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楸團蘭潭水庫違法晨泳,消防人員勸導上岸警方帶回
2010
09/06
18:18
曾春美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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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6 18:18
曾春美 嘉義市 報導

嘉義市政府消防局第二大隊蘭潭分隊,於本(9)月5日7時14分接獲119救災救護指揮科通報,蘭潭水庫姊妹亭附近有多位民眾下水游泳,立即由林國聚小隊長率二車6人,攜救生器材趕往了解。

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後經在場員警指引,發現已有一名八旬陳姓男翁上岸,但水中尚有黃姓及葉姓二位男性民眾在一百多公尺處游泳,消防人員為避免發生溺水案件,立即勸導回游上岸,由轄區員警帶回處理,順利解除警報人車返隊待命。

『楸團』於水源保護區內游泳、戲水,不僅會污染水質,對社會大眾更是不良的行為示範!嘉義市政府消防局呼籲民眾,蘭潭水庫蓄水專供民生使用,與日月潭之灌溉及發電用途有別,因此嚴格禁止游泳、釣魚行為,違反者可依自來水相關法令處以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上傳時間:2010-09-06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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