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中市四分局查緝詐欺犯嫌 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
2010
09/03
18:25
黃富釧
台中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262) | | | |
2010-09-03 18:25
黃富釧 台中市 報導

臺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於8月底接獲線報,得知住在臺中縣太平市東方一街某棟大樓的林姓男子(29歲)疑似為詐欺車手,經員警多日來的探訪,發現林嫌平日均利用電腦將詐得之金錢轉帳至大陸。員警遂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於日前持搜索票至林嫌住處執行搜索,意外發現安非他命毒品及吸食器就明目張膽的擺放在桌上,訊後將林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

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巡佐鄭進富、警員王衍虎、黃智偉於8月24日接獲線報,獲知目前住在臺中縣太平市林姓男子疑似利用電腦洗錢,用銀行無摺存匯款方式,將詐欺非法所得匯至大陸,得手近百萬。

警方獲知後,經過多日訪查,於日前持搜索票前往林嫌住處搜索,當場查扣贓款15萬元、存摺2本、電腦隨身硬碟多個及筆電2部等犯罪工具,狡猾的林嫌每次匯款後便將收據扔棄,逃避查緝,還辯稱無詐欺情事,但賊星該敗,警方在電腦桌旁發現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小包(淨重0.4公克),警方隨即將林嫌帶回所內偵訊。

警方調查,林嫌以每月3萬元代價受僱於綽號「阿木」的男子,利用林嫌精專於店腦技術,架設網路平臺進行詐騙,得手金額及次數不計其數,達百萬元,因工作時間夜以繼日,遂吸食安非他命來提神,警訊中林嫌坦承施用安非他命犯行不諱,惟對於詐欺情事一概否認,警方已積極追緝綽號「阿木」男子到案,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將林嫌送辦。

上傳時間:2010-09-03 18:25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富釧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