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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次人口及住宅普查 首次採用抽查方式
2010
09/01
15:43
黃富釧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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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1 15:43
黃富釧 台中市 報導

9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訂於99年9月1日起至100年2月28日止全面展開作業,臺中市政府為順利推動普查工作,今日上午10時整於市府大門口,由秘書長劉邦裕主持「臺中市人口及住宅普查處」成立揭牌儀式,他表示這是十年一次的人口與住宅普查,今年首次採用抽查方式,希望用科學方法,取得最精準的數據,做為將來政府施整規劃的參考。

本次人口及住宅普查以在臺中市境內之樣本普查區範圍內之常住人口(包括政府派駐國外工作人員與其眷屬、外勞及外僑,但不包括各國駐華文武公務人員及其眷屬),及其範圍內之所有住宅,均為本普查對象。調查時間為99年12月26日至100年1月22日,並於100年2?3月抽選部分樣本辦理事後複查作業。調查內容包含住宅狀況、住戶狀況及人口狀況。調查方法同時採用派員面訪、留置填表及網路填報等三種調查填報管道進行訪查,可供受訪戶彈性運用安排。本次普查獲得之個別資料依據統計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絕對嚴予保密,並僅供整體分析不作其他用途,敬請受訪戶安心及配合普查作業。普查初步報告預計於100年7月底發布,而正式普查結果於101年7月底發布。

行政院主計處為能使本次普查規劃設計更臻完善,於97年4月及98年12月在臺中市共進行兩次試驗調查。過去的普查是全面性調查,每戶皆會被訪查到,但隨著統計方法與資訊科技的進步,今年首度結合地理資訊系統,整合地址門號與戶籍登記資料後,將全市38萬餘戶劃分為3千多個數值化普查區,每個普查區約包含110戶左右,而且首次採用「公務登記輔以抽樣調查」方式,以抽樣調查方式取代以往的全面性調查方法,預計抽查5百餘個普查區(約5萬多戶),整體抽出率約為15%。

根據臺中市政府規劃,本次普查預計動員7百人力以上,依行政院頒行之「普查實施計畫」規定,於9月21日於各區公所成立普查所,共同推動普查業務;並動員民政、戶政、主計、里幹事、各機關學校職員及其他民間熱心人士等擔任實地訪查工作。由於普查規模龐大,為順利推展作業,臺中市政府相關同仁將發揮團隊精神,全力支援,期圓滿達成普查任務。

上傳時間:2010-09-0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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