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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侍未戴安全帽 酒駕觸法
2010
08/30
20:13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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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30 20:13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女侍在啤酒吧豪飲,勉強瞇著眼睛騎車回家,未戴安全帽,經員警酒測超過標準值。員警初估遭法院判決罰金將超過3萬元,他後悔表示,忙裡偷閑,難得糊塗卻要如此代價,大嘆得不償失。

苓雅警分局民權路派出所幹員執行巡邏勤務,於日前凌晨5時05分,在苓雅區三多路、林森路口。見女子騎乘一機車由北向南,未戴安全帽,前大燈未開遂予以攔查處理。該女子未帶身分證及行照,經施予酒測,濃度超過標準偵訊後移請偵辦。

觸法女子郭0鈴〈30歲〉自稱事業受挫心情鬱悶,晚上22時許前往三多路附近啤酒吧豪飲店中與朋友喝啤酒,約喝3罐後,改以烈酒助興,大概於凌晨4時50分離開。因急於回家,才冒險開車回家。員警告誡酒後的嚴重性遭法院判決罰金或易科罰金恐超過3萬元,今如夢初醒,後悔莫及。

黃姓員警稱,於巡邏途中,在三多路、林森路口,發現未戴安全帽,前大燈未開,沿路左右搖晃。經攔檢發覺女子郭0鈴酒氣沖天,步履蹣跚,施予酒測,酒測值竟高達每公升0.59毫克。

苓雅警分局員警表示,為維護交通安全今後將持續取締酒醉駕車行為。並再次呼籲民眾酒後勿駕車上路,充分尊重用路者行的權利與維護行車安全,使廣大市民得享安全的通行空間。

上傳時間:2010-08-3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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