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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行走安全不可輕忽
2010
08/30
18:14
蔡鳳敏
雲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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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30 18:14
蔡鳳敏 雲林縣 報導

行人行走安全不可輕忽

台灣馬路上的車輛不禮讓行人,為加強宣導車輛禮讓行人,交通部訂7月到9月為禮讓行人月,宣導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及轉彎處,不搶快。根據交通部的統計,雖然這3年來,從96年4007人、97年3646人到98年3464人,全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大幅下降,不過在所有交通事故中,98年行人事故死亡271人,占死亡事故總數12.9%,平約每8人就有1位是行人,且行人事故將近5成7是65歲以上年長者,為了宣導禮讓行人,所以訂定7?9月為「禮讓行人宣導月」。

在斗南鎮石溪里發生過馬路時為車輛撞及之不幸死亡事故,呼籲家中有六十歲以上年長者,應提醒其在早晨、黃昏及夜晚外出散步或運動時要特別提高警覺,並穿著反光性較佳或淺色的衣服,以提高本身能見度,且在生理、心理隨著年齡增長而衰退,視力、?力退化,行動力緩慢,面對交通突發狀況時,反應較慢等均是易生事故之原因。

汽車行駛時應依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行駛,依規定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應減速慢行;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起駛前應讓行進中行人優先通行;轉彎前應注意來往行人、且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迴車前應注意來往行人及倒車時應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等,均在規範汽車如何駕駛及禮讓行人。

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穿越道路時,在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未設有前項設施之交岔路口,應在劃設範圍內穿越道路;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違反規定者處罰鍰300元以上。

雲林縣警察局表示,縣交通地區特性為道路寬廣比直,不發生交通事故則已,一發生則很容易造成死傷,尤其是在深夜,車輛較為稀少時段,駕駛人無形中更容易有超速、闖紅燈等易肇事之違規行為;另外人口結構高齡化為全國之最,許多路段路燈昏暗,老人外出常穿暗色衣服,反應較為遲緩,也造成老人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高居不下之原因;雲林縣為農業縣市,人情味濃,週遭為親朋好友,串門子非常多,過馬路機會大,常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事故發生。

上傳時間:2010-08-30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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