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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縣配合全國掃黑行動,查獲治平對象15人落網
2010
08/27
16:46
田進山
台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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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7 16:46
田進山 台南市 報導

為淨化當前治安狀況,內政部警政署於本(99)年8月26日7時至8月28日7時,執行全國大掃蕩—打擊黑幫行動,縣警局配合該波全國掃黑,一舉將經營地下錢莊暴力討債集團趙○松、何○忠等人緝捕到案,以防制暴力不法組織坐大,並危害民眾生命財產自由安全,基於警察職責,縣警局將持續打擊、掃蕩黑幫暴力犯罪。臺南縣警察局於專案執行期間,計已拘提到案包括「治平專案檢肅目標」涉嫌操縱、指揮犯罪組織,夥同實施暴力討債之犯罪集團首惡趙○松、何○忠等15人;另在專案搜索臨檢部分,計查獲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31人到案。

壹、治平專案:

一、趙○松(治平對象)等9人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重利、恐嚇取財、賭博等案。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縣警局刑警大隊等單位偵辦。

二、何○忠(治平對象)等6人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重利、毀損、妨害自由、傷害、賭博等案。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縣警局麻豆及新營分局等單位偵辦。

貳、專案搜索臨檢:縣警局至8月26日15時,計查獲販賣毒品(含持有及吸食)20人、持有空氣長槍1人、通緝犯6人、其他案件4人,合計31人,並起獲海洛因6.03公克、安非他命17.54公克、K他命2.5公克。

參、有關治平專案方面,本次計有2名治平對象及共犯13人到案,案情敘述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趙○松、綽號「阿國」,係本(臺南縣)轄新營市、鹽水鎮一帶不良組織首惡,自95年間起,以綽號「阿來」男子為幕後金主,並結合集團次要首惡張○元等人,並陸續吸收旗下成員,以臺南縣新營市經營之當舖、PUB等處所作為據點,實際從事地下錢莊,以月息25至75分之重利方式,借予急迫需款紓困之不特定之人,如借款人未依時償還,即以暴力及恐嚇方式討債;且趙嫌另經營職棒簽賭站,對無法支付賭資之賭客貸予重利之金錢,如未依時償還,則率眾暴力討債,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本局獲悉後隨即報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其中主嫌趙○松並經內政部警政署核列為「治平對象」。案經縣警局成立專案小組,經長期偵查、蒐證,俟時機成熟,於99年8月25日由縣警局局長施源欽召集刑警大隊長蕭欽杰等相關人員召開勤前教育,實施警力編組並提示任務重點,於99年8月26日內政部警政署執行99年第7波全國大掃蕩期間,在高雄市將主嫌趙○松檢肅到案,同時分別在臺南縣新營市、柳營鄉、白河鎮及東山鄉等地將同案共犯陳○龍等8人拘提到案,現場並起獲瓦斯鋼珠手槍1把、帳冊4本、本票、K他命1.2公克及操控職棒簽賭筆記型電腦1部等犯罪證物,本案於警訊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追查在逃共犯。

二、犯罪嫌疑人何○忠、綽號「阿忠、何董」,係本轄新營市、鹽水鎮及臺南市一帶不良組織首惡,自97年間起,何嫌即以沈○成、林○孜夫婦2人為幕後金主,並結合集團次要首惡周○德等人,經營地下錢莊,乘人急迫需要用錢時,以月息15至200分之重利借予不特定人,借款人不依限還款或付利息,即以暴力及恐嚇方式討債,何嫌自99年1月21日起更明目張膽,在台南縣鹽水鎮經營「○○○互助會所」,將地下錢莊轉成具有公司制度,並以周○德為負責人名義,向台南縣政府申請登記經營「○○○商行」,何嫌並以「何董」自居為集團老大,因旗下成員眾多,亦接受同業委託向不特定人暴力討債,擁有槍枝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縣警局獲悉後隨即報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其中主嫌何○忠並經內政部警政署核列為「治平對象」。案經縣警局成立專案小組,經長期偵查、蒐證,俟時機成熟,於99年8月25日由縣警局麻豆分局分局長召集偵查隊長等相關人員召開勤前教育,實施警力編組並提示任務重點,於99年8月26日內政部警政署執行99年第7波全國大掃蕩期間,在本轄鹽水鎮將主嫌何○忠檢肅到案,同時分別在臺南縣新營市、鹽水鎮、白河鎮及臺南市等地將同案共犯沈○成等5人拘提到案,現場並起獲球棒、鋁棒、帳冊、名冊、重利日、月報表等犯罪證物,本案於警訊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追查在逃共犯。

肆、臺南縣警察局表示:為維護本轄治安,對於危害民眾生命安全之不法份子,將持續加強掃蕩黑幫及組織型犯罪,以確保本轄民眾安全生活環境。

上傳時間:2010-08-27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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