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埋伏守候 逮偷電纜線賊
2010
08/26
17:46
黃錦輝
苗栗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259) | | | |
2010-08-26 17:46
黃錦輝 苗栗縣 報導

竹南警察分局大山派出所所長賴彥棟於99年8月24日下午15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於苗栗縣大山里大山休憩遊樂公園防風林內有人在焚燒電纜線,形跡可疑,請警方派員處理。賴所長立即率警員林文政著便服前往現場查看。因大山公園已經荒廢多年,雜草叢生,人車罕至。賴所長為恐打草驚蛇,所以埋伏過程中飽受蚊蟲叮咬亦不敢發出任何聲響,一個多小時後發現有一輛自小客車進入叢林內,賴所長研判為嫌犯欲取回燃燒後剩餘之銅線,立即與林文政小心翼翼跟隨在後,果然發現周姓嫌疑人(30歲,後龍鎮人)與鄭姓嫌犯(38歲,苑裡鎮人)正在搬運銅纜線上車,為警方當場逮捕,並帶回大山派出所偵訊。周姓嫌疑人供稱電纜線是在國道3號南下159.9公里處橋梁下方之箱涵內竊取所得,經警方通知被害單位高速公路局中區交控中心工程師陳國雄查證屬實遭竊,表示被竊剪斷的電纜線有2種,有電力線及電信纜線,長度各約100公尺,損失金額達10萬元,陳姓工程師更表示,遭竊剪斷的電纜線是控制交通號誌、標誌及監控設備,遭剪斷後無法提供正確的交通訊息及影像,所以會間接影響行車安全。因此非常感謝警方能在最短時間內破案,並逮捕到嫌犯,讓嫌犯不能再繼續危害社會治安及確保社會大眾行車安全。

分局長賴宏豐表示,偷竊高速公路電纜線會嚴重危害民眾行的安全,甚至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發生,後果十分嚴重。警方已編排綿密巡邏,絕對有信心遏止竊賊繼續犯案,並且會加強查贓工作,嚴格取締收贓的舊貨回收場,希望竊賊別再以身試法,也呼籲社會大眾能夠發揮守望相助精神,協助警方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上傳時間:2010-08-26 17:46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錦輝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