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北港警方於23日凌晨受理一件110報案,內容指稱:有一個女孩迷路了,需要警方協助,結果調查後發現該女子竟是通緝犯,警方偵訊後將她依法移送原通緝地。
李OO涉嫌誣告罪被通緝,8月23日與男性友人在小吃部喝酒,結束酒攤要返回投宿的北港鎮旅社,因為實在喝太醉到不了投宿旅社,李女就以自己手機打110報案求助警方協助。巡邏警員李佐元、翁聰明二人到達現場,只見一女子滿身酒氣獨自在超商前,經警方確認為請求協助之人,請女子出示證件時欲代送其返家,原恍惚中的女子神情大變拒絕出示證件,向員警表示請代叫計程車就好。警員李佐元二人發現其神色有異,利用技巧誘導說出身分,經查證該女子因案遭通緝,偵訊時李女酒醒了,對自己烏龍被逮心有不甘,拒絕於逮捕通知書簽名,隨後警方將李女移送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