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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天?王」壯陽藥,勇腳男變軟腳蝦;?雜禁藥對外銷售,小心服用傷神又傷身。
2010
08/22
15:31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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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2 15:31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警察局新興分局與巡防局第一海岸巡防總隊、保三總隊第二大隊接獲民眾檢舉,指出大臺南地區販售乙種名為「天?王」健康食品,該產品具有壯陽功效,服用後可增強體力及健康維持,惟當民眾購入服用後,竟感到頭痛及身體不適;經偵辦人員採擷民眾提供之剩餘膠囊,送往「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初步檢驗,經鑑驗結果,「天?王」健康食品膠囊成分,分別檢驗出Thiohomosildenafil(分子量504)及Thiosildenafil(分子量490)成分,依據行政院衛生署藥物資訊網查詢顯示﹝網址:http://drug.doh.gov.tw﹞,行政院衛生署曾於98年9月4日網路公告國內並未核准?有「Thiohomosildenafil」及「Thiosildenafil」成分之藥食品進口,民眾如果服用含有「Thiohomosildenafil」及「Thiosildenafil」成分之藥食品,會有低血壓、頭痛、嘔吐、頭暈及暫時性視力模糊等副作用,並可能和某些藥物﹝例如:nitroglycerin﹞產生交互作用,令血壓降至危險水平;又分子量504、490成份屬威而鋼主成分「類緣物」;依據醫藥資訊所載,所謂「類緣物」是指化學主結構和西藥極似,藥品在合成過程中產生的「非天然」存在的副產物,副產物的藥理作用會影響人的生理功能,被歸為「藥品」,但若要當藥物使用,必須經過動物、人體試驗,確立療效和副作用後,由衛生署檢驗合格發給許可才能製造、販售,否則就是偽藥,之前查獲的「魔力纖塑」瘦身偽藥就?有「諾美婷」類緣物成分,國內一些藥品的「類緣物」大都以壯陽或瘦身功效的食品型態販售,有心血管疾病的消費者在不知情情況下服用,可能因藥物交互作用致死,依行政院衛生署之藥物安全紅綠燈之燈號,列為紅色嚴重,係違反藥事法第22條1項2款所規定之禁藥。

本案經層報阮分局長清陽,阮分局長認為藥商惡質輸入禁藥來臺,未經衛生單位鑑驗核准即對外販售,旋即指示成立專案小組加速查緝,以免更多民眾購買服用後而影響身體健康,經偵辦人員蒐證結果,報請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偵辦,專案人員持搜索票於99年8月20日,分4路前往臺中及臺南地區同步執行搜索,並在臺南市北區北成路○○○號內查獲李○明囤積大量「天?王」?有禁藥之健康食品,清點後,共查扣175盒(每盒6顆,共1050顆)、309單顆試用包及21瓶A-GA催情劑,初估對外售價約新台幣60餘萬元,全案依違反藥事法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本分局呼籲社會大眾,切勿聽信廣播電臺、電視頻道銷售,以免傷神又傷身。

上傳時間:2010-08-22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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