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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餐廳老闆酒駕連環撞
2010
08/17
16:18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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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7 16:18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餐廳老闆與朋友豪飲餐後,即在回家途中連續撞車,自己亦自摔受傷而昏睡,經員警酒測超過標準值。員警初估遭法院判決罰金將超過6萬元,他後悔表示,一天才賺2千多元卻要如此代價,大嘆得不償失。

苓雅警分局福德路派出所幹員執行巡邏勤務,於日前深夜在正義路273號前,見男子騎乘機車因不勝酒力,撞擊路旁停放之4輛機車保險桿等。遂予以攔查處理,該葉姓男子經施予酒測,酒測值竟高達每公升0.97毫克,偵訊後移請偵辦。

觸法男子胡男〈26歲〉自稱當日在三民區大豐路上夜店與朋友喝啤酒聊天,約喝3瓶後酒脾大開,改以烈酒暢飲。大概於凌晨3時00分離開。因急於回家,才冒險瞇眼騎車。員警告誡酒後的嚴重性,遭法院判決罰緩及易科罰金恐超過6萬元。他後悔表示,小酌疏解壓力卻要如此代價,大嘆得不償失。。

被害人邱、許、鄭男及丁女稱「當時在路邊小酌,聽到外面有汽車撞擊聲,才知停放汽機被一酒客所撞,還好未有人受傷。」。

顏姓員警稱,於巡邏途中有民眾告知,於正義路有4輛機車撞擊,里民在路邊圍觀。經攔檢發覺肇事胡男卻自摔受傷而昏睡,喚醒後酒氣沖天,步履蹣跚,施予酒測,酒測值竟高達每公升0.97毫克。

苓雅警分局表示,為維護交通安全今後將持續取締酒醉駕車行為。並再次呼籲民眾酒後勿駕車上路,充分尊重用路者行的權利與維護行車安全,使廣大市民得享安全的通行空間。

上傳時間:2010-08-17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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