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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司法獨立
2010
08/15
20:29
簡極
新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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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5 20:29
簡極 新竹市 投書

司法設計標榜獨立審判,以期在不受外力脅迫下做出客觀公正判決,然而制度的設計在現實上的事實又是如何?

法官的升遷來自內部學長、庭長們的同意,頻受關愛眼神者自然容易加入近親繁殖大家族,如此,牽動法官未來仕途的因子,如何能讓現在重大爭議案件的審判獨立?

七月爆發令馬總統以「痛心」形容的三名法官受賄事件,這三名法官或許可以獨立於政黨長官干擾來做出判決,事實上卻證明無法做出獨立於金錢誘惑的判決。

收賄的法官尚未做出懲處之前,倒是司法院院長震怒之後,請辭撒手不管,任司法病情更加惡化,令關心司法改革者不勝欷噓!

近日最高法院法官之子肇逃案,二審推翻一審判決獲判無罪,合議庭的多數決制度設計,顯然不敵人情關說、長官壓力的缺點。客觀上的觀察,合議庭內的三位法官平日皆為同事,判決意向真能獨立不受彼此影響?實務上除審判長外另二位法官,常互為彼此的陪席法官,如此合作默契,更加深判決無法中立的可能。

司法真正能獨立的是司法體制的沈痾,單單一個評議不適任法官退場機制的法官法,可以獨立躺著不受撼動二十年之久!由此可知,司法的獨立,顯然反應在擇惡固執上,捍衛體制內的利益份外獨立!

另一同樣出名的是握有極大行政權力的國稅局,動輒濫權開單、違法課稅、抄家方圓百里,為十大民怨之一。其行政權之大,已經完全獨立於老百姓行政救濟最後兩個途徑-財政部訴願委員會與行政法院的裁決之外,完全不受監督與監控。馬總統如果不重視這些民怨,那也挺獨立於民調指數的!

◎簡極/新竹(工程師)

上傳時間:2010-08-15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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