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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擺設電子遊戲機台營業為警查獲
2010
08/16
18:23
黃富釧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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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6 18:23
黃富釧 台中市 報導

臺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四平派出所巡佐張富凱、警員林益生等2人,日前晚間23時,執行青春專案取締違規場所勤務,於轄區松竹、四平路口夜市,發現李姓負責人未申請營利事業登記,擺設「九龍珠」電子遊戲機台,涉嫌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經帶回所內偵辦。

現場負責人李○在(40歲)供稱警方所查獲該20台九龍珠第二代,是一個月前在網路購買,一部機台約新台幣4000元,其玩法為客人投擲10元硬幣,就有10顆鋼珠;如果一次換50元就是100顆鋼珠,並送10分卷1張可換取玩具,1顆彈珠為1倍方式把完,按下停止鍵後,燈會停亮在數字2、4、6、8、10倍處,再拉彈珠發射器,彈珠若掉落在其他彈道便無分數,直到彈珠玩完為止。

李姓負責人感嘆的指出,才開始在夜市內擺設營業,純粹供客人娛樂而已,且晚上下雨,才賺200元而已,哪知就被警方查獲了,也不知道擺設電子機台是違法行為。全案經偵訊後,依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罪嫌移送偵辦。

上傳時間:2010-08-16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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